为进一步加快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广大群众健身需求,现将体育场馆恢复开放通知如下。
1.除游泳场馆外,其他体育场馆可按照分区分级精准复工复产的原则有序开放。享受免费、低收费大型体育场馆开放补贴资金的体育场馆应当率先开放。其他公共体育场馆和商业体育场馆符合下列条件的恢复开放:
(一)所有户外运动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开放。
(二)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足球等室内场地只要不造成人员聚集即可开放。网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网络运动仅限于每个球场上的单打比赛。不允许多人共用球场。球场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米。篮球场上每个标准半场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室内足球场标准11人制、7人制、5人制及非标准足球场人数减半。开幕期间仅限练习,不进行对抗性比赛活动。
(三)健身(有氧训练、力量器械区等)、攀岩、台球、射箭、保龄球、飞镖、轮滑等项目的经营场所应告知并引导顾客与顾客保持1.5米以上距离其他人在运动时。
(四)拳击、格斗、跆拳道、柔道、散打、综合格斗、击剑等项目仅限单人练习,不进行对抗性训练比赛。
(5)室内运动场地应保持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
(六)重新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和商业体育场馆不得提供淋浴服务。
2、游泳场馆、密闭空间,或利用通风条件较差的地下空间的运动场馆或部分体育馆(如封闭式健身房、健美操室、瑜伽馆、武术馆、各类室内球场等)暂时开放。各类体育比赛、线下训练活动、集体健身课暂时恢复。
三、恢复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商业体育场馆应符合《关于促进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和《黑龙江省体育场馆游泳馆卫生监督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我省出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办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需实行预约服务,未经提前预约,不予接待;要合理安排健身群体分时段、分散锻炼,合理控制客流。要根据体育场馆的规模确定每天接待的最大人数;需要在显眼位置显示实际开放面积、当前场地锻炼人数等动态信息。
4、加强人员管理。每天进出场馆的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并扫描龙江健康码。对员工进行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查询,并实行“一班一人”登记;要求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时佩戴口罩、手套,每天下班前后进行自我清洁消毒。应向顾客提供必要的预防措施。在场馆内进行健身活动时必须佩戴口罩,彼此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主动寻找工作人员在使用器材、防护用品等前后对双手和器材进行消毒。工作人员应做到这一点应对每位顾客和使用的设备进行消毒。要加强场馆检查。若健身人群密集,应及时劝说疏散。对不戴口罩的人员要及时纠正,必要时请其离开。
五、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重新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和商业性体育场馆的监督检查,督促体育场馆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黑龙江省体育局
2020 年 3 月 24 日
来源|黑龙江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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